离任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一、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提供的资料:
1、 企业领导人员职责范围;
2、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情况;
3、 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
4、 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5、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提供的资料:
1、 企业计划、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2、 现行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
3、 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及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办公会议纪要(记录)和年度工作总结;
4、 经济监督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及企业纠正情况等资料;
5、 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7、 审计期间的审计报告;
8、 审计截止日所有开户银行的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9、 往来帐户余额及帐龄明细表;
10、 长、短期借款合同、协议、贷款证。
11、 上任、离任时的文件
12、 任期内各年计划、总结
13、 任期内各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4、 任期内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记录和效果
15、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效果情况
16、 法定代表人的任期述职报告
17、 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
18、 企业领导人员的职责范围
19、 审计承诺书
20、 企业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