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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日,珠海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四点工作意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勇当“商事制度改革试验区”,服务珠海经济社会发展。
    一、立法支撑,坚持“法治化”改革模式
    始终坚持以立法保障改革、以改革促进立法,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密结合改革实践和操作需求,开拓创新,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行稳致远。
    (一) 贯彻落实好《珠海市换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实施办法》、《珠海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珠海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珠海市商事主 体公司秘书管理办法》、《珠海市商事主体先照后证监管信息认领办法》、《珠海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和《珠海市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尽 快出台上述7个制度的配套工作规范,统一全市工商部门登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
    (二)进一步健全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7个配套制度的督察及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在坚持“先照后证”准入制度的原则下,完善商事登记和后续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用法治理念去破解各监管部门的利益藩篱以及监管工作中的复杂难题,用法律形式去确定商事制度改革后各部门在市场监管中职责分工,确保监督管理执法到位。
    二、政策保障,加快“便利化”改革步伐
    继续以“便利化”理念为中心,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现审批、住所、注册资本三关齐破的“宽进”基础上,加大珠海市工商系统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政策保障力度,为商事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深入推进全市工商系统“创建便利化示范服务窗口”工作,编印《珠海商事主体登记服务指南》,在全系统登记窗口设立商事登记导办员岗位,为商事主体提供全程“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二)推行全市商事主体就近便利登记,由商事主体自主选择市内任一商事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
    (三)建立“一表填报,一口受理,审批数据推送,网上并联审批,一口领证(照)”的证照联办联发制度,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
    (四)压缩登记注册文书表格,探索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
    (五)建立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服务系统,放宽或取消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 
    (六)研究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三、内外共建,畅通“信息化”监管渠道
    完善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落实《珠海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监督管理规定》,探索“一网共享、一网打尽”的“大监管”模式,最终实现“工商牵头、部门共建、群众参与、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协同共治”的信息化监管格局。
    (一)制定完善公示平台建设的总体方案,依据方案优化提升公示平台系统功能及应用;完善商事登记业务平台,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录入事项;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年度报告、企业自主公示等信息模块。
    (二)建立内部信息管理平台制度,加强全市各职能部门的大数据融合汇集,统一数据标准、接口标准、格式标准,实现“证照联办联发”的登记功能以及商事主体监管信息认领、数据推送、电子函告、效能监察等监管功能。
    (三) 整合珠海市信用信息网的信息到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多方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健 全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披露、运用管理制度,推进跨部门多领域信用信息综合管理运用。推动建立信用监督奖惩体系,探索建立各行业商家诚信联盟,制定诚信 公约,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
    四、善治善管,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管理理念,善治善管,简政放权,努力健全监管制度,创造良好“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一) 坚持国际化与本地实践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和总结港澳及国外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行政管理体制的优化、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等多个方面 的先进经验、做法,主动向国际上公认的通行标准和规则靠拢,积极引入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措施。同时,注重研究珠海市市情及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践,确保 学习借鉴的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逐步形成与港澳相衔接、与国际接轨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坚持国际化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壮大社会组织,加快培育专业服务的商事主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经济治理与规则构建中来,使“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具备广泛的社会基础。
    (三) 坚持舆论引导和评估总结相结合。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全市商事制度改革的专题报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传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培育 全社会的改革意识、法制观念,营造“国际化”改革舆论氛围。加强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开展改革实施效果调研,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评估 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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