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商年检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及时登陆门户网站,如实录入经营范围、章程(合伙协议)、注册资本缴付和经营场所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商事登记机关将上述内容上传至门户网站并予公示。
同时,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企业应于企业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并予公示。
(一)登录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按钮。系统将根据登录企业的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将提示企业申报结果。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年度报告后,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完成,无需再提交书式材料。